28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依法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示惩戒,进一步打击失信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院劝诫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
法院提醒: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前,请务必查询对方是否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欢迎广大群众向法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王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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