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余剑)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对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卫生院重复收费涉及金额14459.00元、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药品纳入结算涉及金额6075.00元,合计20534.00元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5〕第2120250004号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医保金额(备注:西安市高陵区张卜中心卫生院已于2024年10月9日将违规使用的医保金额20534.00元退回至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基金收入户);2.处36961.20元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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