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红花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
该超市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使用明火(液化气喷枪烧肉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防火监督员向该超市负责人
讲明火灾隐患的危险性
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并根据相关规定
进行立案处罚


来源:遵义消防
编辑:何祖嘉
相关文章:
上半年阜阳市火灾起数同比下降12.94%08-28
兴安盟2025年廉洁征兵公告08-26
已启动!遵义人又多一个好去处08-23
台安开展无物业小区消防网格员培训08-12
贵州绿茶全国行深圳完美收官07-06
松江一在建工地起火 无人员伤亡06-29
@遵义人 景区门票、奶茶券、零食代金券……送送送!06-09
遵义某超市违规动用明火被罚06-02